徐静莉

职位 教授

职称:教授

学历/学位:法学博士

毕业院校:中国政法大学

个人简介

1992年进入高校从事教学工作,目前从业34年。200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获法学博士学位,退休前为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做为一名高校教师,一直秉持“授业解惑,以德树人”的理念,追踪学科前沿动态,力争将最新的专业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。为了丰富实践教学经验,多年来坚持从事兼职律师法律实务工作。

2.主讲课程:《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》《民法典物权编》《民法典侵权编》

3.研究领域婚姻家庭法学、女性法学

4.主要成果

4.1近年来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两项:一是《民初女性权利变化研究》(项目批准号:09YJA820012)1项,已经结项。二是《夫妻财产性协议的规范研究》,(项目编号17YJA820036),已经结项.

4.2先后在《政法论坛》、《妇女研究论丛》、《学术论坛》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.

4.3出版专著4部,其中《民初女性权利变化研究》获广东省2009/2010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一项。